MBO法律法规汇编(doc)
MBO法律法规汇编(doc)详细内容
MBO法律法规汇编(doc)
|MBO法律法规汇编 | |2002-12-17 | | 一、基本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4-7-1) | | “第一百四十三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 |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 |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12-29,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 |会议通过) | | “第八十九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 | “第九十一条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 |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 “第九十四条 上市公司收购中涉及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持有的股份,应| |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 二、收购实务 |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11-3,国资企发[1994]81号) | | “第二十九条 国有股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规定| |……” | |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 | |指导意见(1998-3-10,体改生[1998]28号) | | “第十九条 | |开展内部职工持股会试点。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内部职工出资、只向本企业 | |投资的职工持股会,以法人形式认购股份,与其他投资者共同组建股份制 | |企业。” |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上市公司国家股配股及股权转让等有关问 | |题的通知(1994-12-1,国资企发[1994]91号) | | “三、国家股权由地方有关部门、单位持有的,国家股持股单位向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由其初审后,报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复审;国家股权由中央有关部门、机构持有的,国家 | |股持股单位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核。 | | “凡是涉及到上述情况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复审及审核文件是证| |券监管部门复审配股和上市公司编制股份变动报告的必备文件。”(本条款| |在16大之后可能会发生变化,国有资产将分级管理) | | 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分类有关业务处理事项的通知(2000-5-8,证监 | |市场字[2000]8号) | | “七、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分,应当依法限制| |其上市流通;在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应当区别公司股份结构的披露与上 | |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的披露;在汇总统计该公司流通 | |股与非流通股时,应当根据前述人员最初获得股份的来源,分别归入上市 | |流通股或者内部职工股。” | | 证监员会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 |2001-9-30,证监发〖2001〗119号) |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必须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在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管理下,在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和证券交易所 | |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的参与下有序进行。 | |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要积极配合财政部对国有股权的管| |理工作,做好以公开征集方式定价和确定国有股权受让人的组织工作。对 | |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尚处于限制转让期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证券交易 | |所不得办理协议转让手续,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得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的司| |法工作,对于法院裁决要求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确定转让价格和受让人的上 | |市公司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应当尽先组织安排;对于涉及国有股权的此 | |类转让,还应当提示有关当事人及时取得财政部的确认。 | | “证券交易所应当督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的有关当事人充分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收购事宜的, |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督促有关当事人切实遵守法律、法规 |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 | 三、信息披露 | |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02-11-3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 | “第三十一条 | |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收购的, | |收购人应当披露如下基本情况…… | | “第三十八条 | |收购人应当披露其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资金来 | |源及支付方式,并就下列事项做出说明…… | |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2002-11-3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 | | “第二十九条 | |管理层、员工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被收购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就收购的 | |资金来源、收购条件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 |益的行为、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事项发表意见。” | | 四、地方法规 | | 北京颁布《关于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激励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2001-6-20) | | “国有企业可以在改制过程中,由出资者通过协议转让给经营者持股权| |的方式形成期股股权;公司制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和国有股及 | |其他股份转让的方式形成期股股权。国有股权的转让及转让所形成的收益 |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 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持股工作指导意见(2002-1-17) | | “在深圳市依法设立的国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经批准,均可实行| |经营者持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必须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 | |者持股。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允许将持股对象扩大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和业务技术骨干。” |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
MBO法律法规汇编(doc)
|MBO法律法规汇编 | |2002-12-17 | | 一、基本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4-7-1) | | “第一百四十三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 |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 |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12-29,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 |会议通过) | | “第八十九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 | “第九十一条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 |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 “第九十四条 上市公司收购中涉及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持有的股份,应| |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 二、收购实务 |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11-3,国资企发[1994]81号) | | “第二十九条 国有股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规定| |……” | |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 | |指导意见(1998-3-10,体改生[1998]28号) | | “第十九条 | |开展内部职工持股会试点。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内部职工出资、只向本企业 | |投资的职工持股会,以法人形式认购股份,与其他投资者共同组建股份制 | |企业。” |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上市公司国家股配股及股权转让等有关问 | |题的通知(1994-12-1,国资企发[1994]91号) | | “三、国家股权由地方有关部门、单位持有的,国家股持股单位向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由其初审后,报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复审;国家股权由中央有关部门、机构持有的,国家 | |股持股单位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核。 | | “凡是涉及到上述情况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复审及审核文件是证| |券监管部门复审配股和上市公司编制股份变动报告的必备文件。”(本条款| |在16大之后可能会发生变化,国有资产将分级管理) | | 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分类有关业务处理事项的通知(2000-5-8,证监 | |市场字[2000]8号) | | “七、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分,应当依法限制| |其上市流通;在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应当区别公司股份结构的披露与上 | |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的披露;在汇总统计该公司流通 | |股与非流通股时,应当根据前述人员最初获得股份的来源,分别归入上市 | |流通股或者内部职工股。” | | 证监员会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 |2001-9-30,证监发〖2001〗119号) |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必须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在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管理下,在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和证券交易所 | |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的参与下有序进行。 | |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要积极配合财政部对国有股权的管| |理工作,做好以公开征集方式定价和确定国有股权受让人的组织工作。对 | |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尚处于限制转让期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证券交易 | |所不得办理协议转让手续,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得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的司| |法工作,对于法院裁决要求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确定转让价格和受让人的上 | |市公司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应当尽先组织安排;对于涉及国有股权的此 | |类转让,还应当提示有关当事人及时取得财政部的确认。 | | “证券交易所应当督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的有关当事人充分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收购事宜的, |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督促有关当事人切实遵守法律、法规 |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 | 三、信息披露 | |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02-11-3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 | “第三十一条 | |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收购的, | |收购人应当披露如下基本情况…… | | “第三十八条 | |收购人应当披露其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资金来 | |源及支付方式,并就下列事项做出说明…… | |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2002-11-3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 | | “第二十九条 | |管理层、员工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被收购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就收购的 | |资金来源、收购条件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 |益的行为、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事项发表意见。” | | 四、地方法规 | | 北京颁布《关于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激励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2001-6-20) | | “国有企业可以在改制过程中,由出资者通过协议转让给经营者持股权| |的方式形成期股股权;公司制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和国有股及 | |其他股份转让的方式形成期股股权。国有股权的转让及转让所形成的收益 |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 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持股工作指导意见(2002-1-17) | | “在深圳市依法设立的国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经批准,均可实行| |经营者持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必须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 | |者持股。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允许将持股对象扩大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和业务技术骨干。” |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
MBO法律法规汇编(doc)
[下载声明]
1.本站的所有资料均为资料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如有侵犯到您版权的,请来电指出,本站将立即改正。电话:010-82593357。
2、访问管理资源网的用户必须明白,本站对提供下载的学习资料等不拥有任何权利,版权归该下载资源的合法拥有者所有。
3、本站保证站内提供的所有可下载资源都是按“原样”提供,本站未做过任何改动;但本网站不保证本站提供的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本网站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伤害。
4、未经本网站的明确许可,任何人不得大量链接本站下载资源;不得复制或仿造本网站。本网站对其自行开发的或和他人共同开发的所有内容、技术手段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任何人不得侵害或破坏,也不得擅自使用。
我要上传资料,请点我!
管理工具分类
ISO认证 课程讲义 管理表格 合同大全 法规条例 营销资料 方案报告 说明标准 管理战略 商业计划书 市场分析 战略经营 策划方案 培训讲义 企业上市 采购物流 电子商务 质量管理 企业名录 生产管理 金融知识 电子书 客户管理 企业文化 报告论文 项目管理 财务资料 固定资产 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 工作分析 绩效考核资料 面试招聘 人才测评 岗位管理 职业规划 KPI绩效指标 劳资关系 薪酬激励 人力资源案例 人事表格 考勤管理 人事制度 薪资表格 薪资制度 招聘面试表格 岗位分析 员工管理 薪酬管理 绩效管理 入职指引 薪酬设计 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培训 绩效管理方案 平衡计分卡 绩效评估 绩效考核表格 人力资源规划 安全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管理 办公总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连锁制度 销售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CI管理制度 广告策划制度 工程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 进出口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福利制度 咨询诊断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制度 办公室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培训 绩效考核 其它
精品推荐
- 1总裁_职位说明书.doc 514
- 2综合管理部职务说明书.doc 425
-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 397
- 4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 463
- 5香港地产代理人报考全国房地产 383
-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全国注 368
- 7分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do 538
- 8分公司工作描述体系.doc 305
- 9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 379
下载排行
- 1社会保障基础知识(ppt) 16695
-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ppt 16695
- 3行政专员岗位职责 16695
- 4品管部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16695
- 5员工守则 16695
- 6软件验收报告 16695
- 7问卷调查表(范例) 16695
- 8工资发放明细表 16695
- 9文件签收单 16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