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通报“中标85万网购299”舆情:为何规则形同虚设,层层失守 9月6日晚,由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重庆三峡学院防火墙及DNS设备采购事件调查情况的通报》。 该通报是针对5月9日爆发的“中标85万网购299”舆情,细看该调查报告,本来严肃层层把关的政府招标采购,居然如同儿戏;流程完全没问题,但层层把关都不严;相关责任人明知道有问题,但却不主动纠正,居然让这样荒唐的招标结果堂而皇之进入最后的公示程序。 1、关于洪正公司的投标资质和标书 调查报告里说,中标的洪正公司股东隆某先是“以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而后“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因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便在购物平台搜索防火墙、DNS设备等关键词,随意选取了普联TL-R473G(实为路由器)作为防火墙设备,技术参数直接照抄竞争性谈判文件。” 隆某对于政府招标采购应该很熟悉,并且深谙其中弱点,要不然怎么敢用虚假材料骗取资格,并且投标文件也是瞎弄的? 匪夷所思的不只是他的这番骚操作,而是居然都顺利通过了!对这个过程存在问题的追溯和追责,在通报中并未体现。 2、关于评标评审过程 “评审中,专家魏某、潘某春未核查参投的设备型号,仅象征性询问产品是否满足要求,未从专业角度详细了解产品性能、价格等情况。”评审专家视评审如同儿戏,严肃的政府采购招标评审,只是“象征性询问”走走过场。 当采购人代表胡某华提出疑问,市政采中心工作人员、项目经办人仇某远告知其只能确认中标结果并公告后再作处理。 根据调查报告,“仇某远在认为中标产品无法满足采购需求”,但他为什么不提出来,尤其是在采购人代表已经明确提出疑问之后,依然告知其只能确认结果。 胡某华是三人评审小组成员,他有疑问为什么评审还能通过? 更让人费解的是,他明明有疑问,但却未向直属领导汇报,而是默认了评审结果,继续走后续流程。 3、调查报告对于各方责任的认定 对于投标方洪正公司:“虚假承诺,恶意扰乱采购秩序。”洪正公司股东隆某到底有何底气这么操作,居然成功了?他之前是否也多次这么操作过,并且获得成功? 对于评审专家,“予以解聘,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难道不应该追责?并复查他们此前参与的其他评审过程? 对于采购人重庆三峡学院、代理机构市政采购中心:履职履责不严。采购人代表胡某在评审过程中有疑问为什么不坚持?事后为什么不汇报,并且默认结果?市政采中心工作人员、项目经办人仇某远既然知道有问题,为什么不提出来? 仅仅用履职履责不严,似乎很难解释层层失守居然就这么发生了。如果是这样,那这些人经办的同类采购评审,还怎么站得住脚,是否都要复查一遍? 需要指出的是,报告中认定“调查中未发现中标单位洪正公司与重庆三峡学院及其他相关方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笔者认为结论恐怕不能下得过早,说“暂未发现”更符合实际。 其一,如果完全没有利益输送问题,那很难解释这些;其二,既然目前对于相关经办人员的“立案调查”还在继续,调查未结束,怎么能就轻易定性无利益输送? 相信很多人跟笔者一样,不了解重庆市的政府招标采购流程,所提疑问或许不专业,但如此荒唐的采购事件,让人很难对这一机制的运行有信心! 相比某些人之间的利益输送、腐败,系统性的“层层失守”更令人担心。 在通报的最后,“针对该事件暴露出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联合调查组已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和监管约束,切实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但如何做才能让这个制度的公信力立得起来? 这份通报公开了事件的过程,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但仅凭一纸通报,一句表态,难以完全消解公众心中的疑虑,更不能增加公众对该市招标采购机制的信心。 笔者注意到,全新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于2025年8月1日实施,但能避免类似的荒唐事继续发生吗? (本文作者沈志勇系资深公共关系顾问,长期关注研究危机和舆情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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