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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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卓越生产运营总监高级研修班

综合能力考核表详细内容

货物运输保险(ppt)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货物保险,是指投保人,或称被保险人(Insured)就其所发运的货物按一定金额向承保人,或称保险(Insurer),即保险公司投保一定的险别,并缴纳保险费,由承保人出具保险单。承保后,若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承保人应按照其出具保险单的规定给予投保人经济上的补偿。

第一节 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一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A 风险
B 损失和费用
(一)风险
包括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1   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又称海难(Perils of the sea),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类不可抗拒的非一般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害,例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


2)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由于偶然原因造成的损失,例如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等。

2 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由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一般外来风险: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一般外来风险,如,偷盗、破碎、雨淋、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短量、渗漏、钩损、锈损等。

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令、政策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特殊外来风险。例如战争、罢工、取不到货等。
综上所述,海上运输货物风险主要是指海上所发生的风险,但又不局限于海上所发生的风险。
(二)损失和费用
1 海上损失和费用
海上损失和费用是指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费用。海上运输货物损失可分为海上损失(Marine losses)、营救货物所支付的费用,还包括与海运相接的路上或内河运输所发生的其他损失(Other losses )和费用。
海上损失按照损失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Total Loss ),简称全损,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灭失或等价全部灭失。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 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和灭失。部分损失可以分成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二类。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简称为G.A.) 指载货船只在航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发生了威胁到船、货和其他财产等方面共同安全的风险时,船方为了维护船舶、货物的共同安全,使航行得以完成,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损失或支付的额外费用。造成共同海损最主要的原因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还有其他原因,例如船员不适于途中某地气候而生病,使船无法继续航行。

共同海损成立的必要条件
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只凭主观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某些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能构成共同海损。
B、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例如船在航行中搁浅,涉及到船主和货主的共同利益。
C、 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造成的。
D、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所谓有意识的,是指共同海损的发生必须是人为的、经过人的周密计划的,不是意外的;所谓合理的,是指在采取共同海损行为时,必须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在节约的情况下能较好地解除危及船、货双方的危险。例如,为了使搁浅船只浮起,应该抛出较重的、价值较低的、便于抛出的货物。

E、共同海损所做的牺牲必须是有效的,即经过抢救之后,船或货的全部或部分应该安全抵达目的港。
共同海损分摊:
由于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为了使船、货免于遭受损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应该由船方、货方及运费方按解救共同危险最后结算的价值共同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一般都称为共同海损分摊(G.A. Contribution)。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简称为P·A·),
是指船舶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仅仅涉及到船或货单方面利益的损失。例如,由于触礁使船体部分撞坏,但船仍可航行。又如,由于暴风雨使海水入舱,机器设备严重锈蚀。单独海损仅涉及某一方面利益,因此,由损失方单独负责。

二 其他运输方式下货运 保险的承保范围
陆运保险限于火车和汽车
空运保险限于飞机
邮运保险限于邮包
承保范围: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和费用。
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 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1 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
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2 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而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有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

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的基本险别与条款
(一)平安险
责任范围:
1 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
2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 意外事故(前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4 装卸或转运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 被保险人的施救费用;
6 在避难港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卸货港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 根据“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责任范围:
水渍险 = 平安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责任范围:
一切险 = 水渍险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说明:
1 责任范围的大小顺序:
一切险 > 水渍险 > 平安险
2 投保人可根据货物的特点、运输路线等情况选择投保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险别中的任一种。
3 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
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
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
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4 保险责任起讫期限:
仓至仓条款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5 基本险的索赔时效:
自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二、附加险
(一)一般附加险


(二)特殊附加险
1 战争险
2 罢工险
3 黄曲霉素险
4 交货不到险
5 舱面险
6 进口关税险
7 拒收险
8 货物出口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舱火险责 任扩展条款。(FREC)

三、海洋运输货物专门 保险险别与条款
(一)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
险别分类: A 冷藏险
B 冷藏一切险

(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


第三节 我国陆空邮运输货物 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一、我国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一)基本险:
1 陆运险(相当于海运保险中的“水渍险”)
2 陆运一切险(相当于海运保险中的“一切险”)
3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专门险,也是基本险)
(二)附加险
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
(只有投保了陆运险或陆运一切险的基础上才可加保)
(三)保险人责任起讫
仓至仓责任条款

二、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险别与条款
(一)基本险
1 航空运输险(相当于水渍险)
2 航空运输一切险(相当于一切险)

(二)附加险
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

(三)保险人责任起讫
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开始,直到目的地最后仓库为止(如未到达上述仓库,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满30天为止)。

三、我国邮政包裹运输保险 险别与条款
(一)基本险
1 邮包险
2 邮包一切险

(二)附加险
邮包战争险

第四节 伦敦保险业协会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6种险别:
1 协会货物(A)险条款(可单独投保)
2 协会货物(B)险条款(可单独投保)
3 协会货物(C)险条款(可单独投保)
4 协会战争险条款(可单独投保)
5 协会罢工险条款(可单独投保)
6 恶意损害险条款

一、A 险条款
1 对承保风险的规定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方式

2 四类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承保)
(1)一般除外责任
(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3)战争除外责任
(4)罢工除外责任

二、B险条款
1 对承保风险的规定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
2 除外责任:
(1)一般除外责任
(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3)战争除外责任
(4)罢工除外责任
(5)海盗行为
(6)恶意损害险的除外责任
3 B险承保的风险范围要比A险小。

三、C 险条款
1 对承保风险的规定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但仅对重大意外事故所致损失负责,对非重大以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所致损失均不负责。

2 C险列明的承保风险范围要比B险列明的承保风险范围要小。

3 C险除外责任与B险除外责任相同。

4 责任范围: C险 < B险 < A险

四、恶意损害险
1 是新增加的附加险别
2 投保A险后无须加保恶意损害险。只有在投保B、C险的情况下,必要时可以加保。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 保险实务
一、确定保险金额
1 保险金额的定义: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 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金的基础。
2 保险金额一般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保险价值一般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3 在国际贸易中,保险金额通常还需在发票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率,即保险加成。


4 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
保险金额= CIF价×(1+投保加成率)
5 贸易合同中仅有CFR 或CPT价格时,应先将该价格转换为CIF或CIP价格。
CFR
CIF = ————————————————
1- [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


6 我国进口贸易中,如果合同中只有FOB(FCA)价格,可按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平均运费率和平均保险费率来计算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FOB价格×(1+平均运费率+平均保险费率)

二、办理投保和交付保险费
1 办理投保时,应填写投保单,并交付保险费。

2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如按CIF 投保,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3 保险费的计算

三、取得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的主要种类:
(一)保险单
也称大保单,是承保一个指定航程内某一批货物的运输保险。是一种最规范、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保险单据。(背面载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二)保险凭证
也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据。(背面不载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三)联合凭证
是一种将发票和保险单相结合的,比保险凭证更为简化的保险单据。


(四)预约保单
又称预约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一般为进口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总合同。在实际业务中,预约保单适用于我国自国外进口的货物。凡属预约保单规定范围内的进口货物,一经起运,我国保险公司即自动按预约保单所订立的条件承保。


(五)批单
保险单出立后,投保人如需要补充或变更其内容时,可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即另出一种凭证,注明更改或补充的内容,这种凭证即为批单。

说明:
1 保险单据的转让无需取得保险人的同意,也无需通知保险人。即使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单据仍可有效转让。
2 保险单据的出单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所列货物装船或发运或承运人接受监管的日期。因此,办理投保手续的日期也不得迟于货物装运日期。

四、保险索赔
进出口货物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履行的索赔手续:
(一)损失通知
(二)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三)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四)备妥索赔单证


对易碎和易短量货物的索赔,应了解是否有免赔的规定:
1 无免赔的规定:即不论损失程度,均予以赔偿
2 有免赔率的规定:
(1)如果损失额没有超过免赔率,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如果超过免赔率,则分为两种情况:
A 相对免赔率:不扣除免赔率全部予以赔偿;
B 绝对免赔率:扣除免赔率,只赔超过部分。
(PICC采用绝对免赔率)

五、代位追偿
含义:在保险业务中,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双重获益,保险人在履行全损赔偿或部分损失赔偿后,在其赔付金额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方要求全损赔偿或相应部分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代为追偿权,或称为代位权。在实际业务中,保险人需首先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才能取得代位追偿权。

第六节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说明:
1 如买方委托卖方代办保险,则应明确规定保险金额、投保险别、按什么保险条款保险以及保险费由买方负担。同时规定保险费的支付时间和方法。

2 以CIF、CIP成交的合同,应明确规定由谁办理保险、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以及按什么保险条款保险,并注明该条款的生效时间。

3 在保险条款中应避免使用通常险、惯常险或海运保险等笼统的规定方法。


我某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化肥,装运前按合同规定已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货物装妥后顺利开航。载货船舶启航后不久在海上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损失价值达1000美圆。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袋包装破裂,估计损失达1500美圆。问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突然触礁,致使部分货物遭到损失,船体个别部位的船板产生裂缝,急需补漏。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修船,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事后统计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有:
(1)部分货物因船触礁而损失;
(2)卸货费用、存仓费用以及货物损失。
问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属于什么损失?


我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丝绸。合同签定后,买方发来电传,称合同规定的目的港最近常发生暴乱,要求我方办理保险时加保战争险。请问我方对此应如何处理?


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属于何种性质?


有一台精密仪器价值15000美元,货轮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剧烈震动而使仪器受损。事后经专家检验,修复费用为16000美元,如拆为零件销售,可卖2000美元。问该仪器属于何种损失?


有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该货在装船过程中有8件落海,其中5件因打捞及时,仅造成部分损失,其余3件全部灭失。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赔偿几件货物?

案例分析1
我方按CIF条件出口瓷器一批,投保平安险,在装船时有10箱因吊钩脱钩而落海。问这一损失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分析2
我方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附加提货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轮船被扣押,尔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问结果如何?
案例分析3
我方按CIF出口冷冻食品一批,合同规定投保平安险加战争,罢工险。货到目的港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港口无人作业,货物无法卸载。不久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罢工结束,该批冷冻食品已变质。问这种由于罢工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
案例分析4
我方按CIF条件出口大豆1000吨,计10000包,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卸目的港码头后,当地码头工人便开始罢工。在工人与政府的武装力量对抗中,该批大豆有的被撒在地面,有的被当作掩体,有的丢失,总共损失近半。问这种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
案例分析5
我方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在运输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问对此损失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
案例分析6
我方向海湾某国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的是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该轮沿途到处揽载,结果航行3个月才达到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潮解软化,无法销售。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案例分析7
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海水涌进,舱内部分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驶上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尔后为了起浮,又将部分笨重货物抛入海中。问这一连串的损失都是单独海损吗?
案例分析8
我方海运出口面粉1000包,投保平安险,装于船底,载货轮船途中触礁,舱内进水,使500包严重水浸,不能食用。其余500包经船员抢救移至舱面,又遭狂风吹落海中。问保险公司对上述损失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9
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突然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案例分析10
某公司出口白纸100令,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水渍险,货到目的港时,发现有200令白纸被水浸泡过,有水渍。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
案例分析11
我国某公司按CFR条件向英国出口一批货物,该公司于8月2日10时装船完毕,即以电传通知买方。买方于当日17时在其所在地向保险公司投保英国I.C.C条款A险。货物于当日15时在公海上着火,该批货物被焚。问这种投保之前遭受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
案例分析12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的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货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由于灌水灭火而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
案例分析13
有一份FOB合同,货物在装船后,卖方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仓至仓条款一切险。但货物在运往码头的途中,因暴风雨淋湿10%的货物。事后,卖方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因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此项损失,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后来卖方又请求买方,以买方作为投保人的名义凭保险单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但同样也遭到保险公司拒绝。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无拒赔的正当理由?为什么?
案例分析14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可可15吨,卖方投保的保险是从非洲内陆仓库起,知道美国波士顿的买方仓库为止。保险单抬头是卖方。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至码头装船以前,发生损失。当买方凭卖方转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买方对这批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赔偿。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有权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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