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文化传播的主客体二重性

 作者:危红波 刘志迎    222

作为一定历史条件下,某一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精神行为准则以及在规章制度、行为方式和物质设施中外在表现出来的企业文化。必然要围绕着企业相应的目标组织企业内部员工之间和企业与外环境之间所进行的信息传播以协调企业各种关系。在实践中,按照传播范围的不同,企业文化的传播可分为企业内部传播和企业对外传播。传播学认为,传播活动实质上是一个由传播主体(传播者)运用共同享有的符号、系统、媒体(统称媒介),将信息传递给传播受众(传播客体、传播对象),并接受其反馈的过程。但在企业文化的传播活动中,存在一个较为特殊的现象:传播主客体的二重性。

一、 企业文化的内外传播

1、 企业文化的外传播

根据组织传播理论,组织环境是组织生存的土壤,与组织产生与发展有这样或那样关系的各种联系。它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帮助组织发展壮大,顺利地实现组织目标;另一方面,也会阻碍组织目标的完成,成为制约组织扩展的主要力量。环境是组织存在的基础,没有适当的环境支持,组织便不复存在,更无所谓发展。在组织与环境之间约束和适应利用的辩证关系中,传播始终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正是传播行为把组织与组织之间联系起来,通过组织边界把环境资源输入组织之中,又把组织信息与产品传递给消费对象,从而对环境发挥作用。因而,对外传播是组织的本性和必需。

企业这一特殊组织,需要进行对外传播活动,其中企业文化传播是其重要的内容。全面、准确地对外展示、传播本企业的文化,最终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留下一个美好印象,塑造兼具文明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于一体的企业形象,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根据格鲁尼哥和亨特于1984年推出的新的环境划分模式:按组织面对的“公众”类型,把组织环境分为四大部分即职能部门、功能部门、规范部门和扩散部门。而一个企业的文化的对外传播对象就是这些部门,如作为职能部门工商、税务、公安等的各级政府部门;作为功能部门的供应商、顾客、人才中心、银行等;规范部门的贸易协会、专业协会、竞争者等;扩散部门的社区和一般公众。企业将自己的企业文化向这些部门传播,让最具评价力的社会公众来充分认识自己的文化,并塑造良好的公共形象,推进企业发展。因此,企业出于自身的发展目的而主动保持并推进与外部环境的种种联系,其中企业文化的全方位对外传播是促使企业与其他组织间关系及行为的协调,从而保证企业具有良好的运作环境。
 企业文化 文化传播 二重性 二重 主客 客体 传播 文化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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