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津贴报销流程及相关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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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务津贴报销流程及相关事项的规定
关于职务津贴报销流程及相关事项的规定 为规范职务津贴的报销、审核流程和及时统计职务津贴、正确填列管理报表,规定如 下: 1. 职务津贴的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职务津贴是指与行使职务有关的消费支出,如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用、 差旅费用等。 2. 职务津贴适用的人员范围 可以享受报销职务津贴的人员范围:XX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全资)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 3. 职务津贴的报支范围和金额限额 享受职务津贴报销的人员可以报销以下费用: 1. 办公费用,包括固定电话费、移动通讯费、办公用品、其他行政办公费用。 2. 业务招待费用,包括因职务需要发生的餐费、娱乐费用、礼品费等。 3. 差旅费用,包括车辆耗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年检费、养路费;因公出差发 生的乘车费、住宿费、船票、机票和市外补贴;因工作需要租借房屋的租金及相 关费用;经理级以上自购车辆补贴等。 以上费用的报销额度按行政相关文件执行。 4. 职务津贴的报销流程和要求 1. 报销流程:当事人填写报支单报人事部门(分公司报行政部,总部行政部) → 人事部门经办人审核并编制《XX家电 年 月职务津贴明细表》(同工资表存档方式)、《XX家电 年 月职务津贴统计表》) → 人事部门主管复核、分公司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或授权人)批准 →行政部经办人编制《XX家电 年 月职务津贴汇总表》报财务管理中心 →总部财务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核查 →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或授权人)批准 → 由行政部指定专人发放 → 财务管理中心入帐 2. 报支时间:请享受此项待遇的人员在每月5日前(每月限报1次)自行准备上月职务 津贴的合法票据并根据不同消费项目填列相关报销凭证(①办公费用等行政费用使 用“支付费用统一凭证”;②通讯费用使用“通讯费报支专用凭证”;③业务招待费使 用“业务招待费报销凭证”;④差旅费使用“差旅费报销单”,最高金额不得超过薪资 调整通知书中“职务津贴”的额度。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于10日前报总部,总部按以 上流程审核批准后在每月15日之前由各地人事部门统一发放。 3. 报销凭证要求:享受职务津贴的人员应按允许报销的额度填制单据,并附上相应的 合法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4. 报销额度要求:如所附发票金额大于允许报销额度,只能在允许额度内报销,并在 多余金额的发票上写上实报金额;如所附发票金额小于允许报销额度,则按发票 上的金额报销,差额部分将在下月工资中支付,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 帐务系统入帐规范:总部行政部相关人员把已审批的报销单据交给财务人员,财务 人员按会计制度的要求,按报支金额分别作为办公费用、招待费、差旅费入帐。 6. 管理报表入帐规范:总部行政部相关人员负责统一收集《XX家电 年 月职务津贴统计表》,不得遗漏,并在每月15日前将本月收集的《XX家电 年 月职务津贴统计表》提供给管理报表编制人员;管理报表编制人员在编制管理报表 时应把职务津贴作为人工费用统计,按职务津贴报销人的归属部门分别计入管理 报表人工费用中的福利费上面,并作好备注;同时应相应扣减办公费用、招待费 用、差旅费,确保管理报表数据的准确。 5. 《XX家电 年 月职务津贴明细表》、《XX家电 年 月职务津贴统计表》、《XX家电 年 月职务津贴汇总表》附后。 本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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